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文件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组织对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评审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详见附表。(二)评审项目范围详见附件。不在附件内的项目无需评审。(三)项目申请单位携带项目演示PPT文档U盘,U盘请确保无病毒。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项目评审用申请书,无需加盖区级推荐单位公章。(四)请参加评审的各项目申请单位,至少安排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汇报和答辩,并按照具体评审时间地点的安排(详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网站http://gyxxh.tj.gov.cn“信息发布”栏目下“通知公告”栏),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视为放弃。(五)项目单位会后应按照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各项目申请单位请注意,我局工作人员不主动联系项目申报单位索要项目申请书等企业信息,不指定中介机构提供项目咨询,不承诺项目评审结果。如遇类似情况,请注意甄别。项目评审相关问题,请联系本通知所列联系人。(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刘进旭
资料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gyxxh.tj.gov.cn